







关于认真做好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104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387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6-2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公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1]24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进粤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源头检查和管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我省大运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大运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冯明怀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成 员:冯利荣 厅运输处处长
余茂华 厅安监处处长
刘三刚 厅运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运管局,由刘三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运管局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大运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源头管理, 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进粤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制度。大运会期间, 进粤运输车辆驾驶员与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签订入粤车辆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运输企业要选派责任心强、技能优良的驾驶员执行进粤运输任务。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进粤运输企业建立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警示制度,制定疲劳驾驶预防措施,合理安排驾驶员休息。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线路特点,合理配备驾驶员,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3. 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大运会期间, 进粤客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鼓励客运车辆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防止车辆超员和中途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相关运输企业要对进粤客运车辆运行情况实施不间断监控,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运管局要对进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情况及运输企业监控情况进行督查。
4.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进粤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相关的运营信息能够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实现交换。厅运管局要在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我省进粤危险品运输车辆相关的运营信息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的信息交换工作。
(二) 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安全职责。
1. 健全汽车客运站安全保障机制。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有进粤客运班线的汽车客运站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严格旅客行李物品检查,坚决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要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认真执行进出站登记审核制度, 防止超员、安全例检不合格、证件不齐全以及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的车辆出站。
2.完善汽车客运站安全应急预案。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有进粤客运班线的汽车客运站加强运输组织, 完善应急预案,要根据客流变化、流向分布和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发班时间和班次,防止因班车调度不适应导致站外超载以及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
厅运管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市区的督查;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运管局要对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工作目标,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目标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我省大运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